关于辰润核心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按运作指引十七条整改的公告
尊敬的投资者:
您好,感谢持有我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行的“辰润核心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”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。根据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》,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符合第十七条相关要求的,自2024年8月1日开始将不得新增投资者,不得展期,除因追加保证金需要募集外不得新增募集规模,合同到期后进行清算。
为了避免本基金转入被动存续,我司基于保护投资人利益原则,结合相关监管文件要求以及基金合同约定,对本基金场外衍生品内容(收益凭证/收益互换/场外期权)选择以下方案进行整改。
产品名称 | 选择方案 |
辰润核心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| “投资范围”删除(如涉及,具体以实际合同表述为准): 收益凭证、收益互换、场外期权 |
上述变更自2024年8月1日起生效,本次变更不会影响本基金合规运作,我司将继续专业合规运作本基金,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。
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司的支持。
特此公告!
深圳辰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07月24日